电动车安全充电需重视

发表时间:2024-03-13 22:27:55 来源:米乐体育app下载

  今年以来,因电瓶车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事故在全国频频发生,电瓶车安全风险隐患整治工作引发各地格外的重视。我市多次开展电瓶车安全督查工作,市四套班子领导分赴各地,以“四不两直”形式开展夜查夜访活动,以实际行动筑牢平安防线;消防部门也深入各地,排查电瓶车安全隐患。

  3月5日上午,市消防救援大队两名检查人员来到上望街道林东村,看到一幢建筑的屋后停满了电瓶车,车周围还堆放着许多杂物。最引人注目的是一处彩钢棚里,不仅停了许多电瓶车,车边上还堆放了一人多高的纸板。

  附近商家王女士和记者说,这些电瓶车大多是楼里住户的,虽然这样停放不安全,但也无另外的地方可停。

  记者发现,在另一间店铺门口的沙发上,放着插线板和充电器,沙发边上还停着5辆电瓶车。显然,这些电瓶车在这里充电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隐患,但有的住户对此却不以为然。“我们都会注意安全,应该不会有问题的。”住户林女士说。

  随着走访的深入,检查人员发现边上几幢建筑存在更严重的消防安全问题。这里除了随处可见的电瓶车外,还有人在一二层之间违法搭建夹层,夹层里堆满了木板、纸板、塑料、泡沫板等可燃物。部分商户也将这里当成了临时堆场,木架、汽车轮胎及各类设备随处可见。

  经检查人员确认,这个堆满可燃物的通道是不少住户的唯一进出口。但采访中,许多住户对于这里的安全风险隐患熟视无睹,有的住户虽然感觉到不安全,却表示无力改变,而有的住户则是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在此居住一年多的陈先生表示“大家都习惯了这样”。“反正大家都注意一下,应该没事的。”住户金女士说。

  经检查人员初步勘查,瑞新南路1号至97号共有4幢建筑,在建筑后侧(东南方)搭建的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造成主要安全出口堵塞,并存在以下安全风险隐患:电瓶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堆放大量可燃物,使用液化气。

  《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车;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同时,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指出,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引起火灾,导致非常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向林东村党总支书记林友光继续了解情况。据他介绍,这些屋后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是20多年前搭建的,后续又有住户陆续违法搭建了一些彩钢棚。虽然村里有对此处来管理,整治消防安全隐患,但由于没建设标准充电桩等有效措施,整治工作收效甚微。

  那么属地街道有没有对这里的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整治?记者将了解到的情况向上望街道办事处作了反馈,其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针对这一情况召开了部署会。

  “这些屋后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是早年群众出于对公共空间的需求违法搭建的,用于堆放杂物、停放电瓶车。但这些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已经影响了消防通道的使用。”上望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周海霞介绍,对此,街道已经下发了通知书,要求住户自行拆除,“如果在限期内没有自行整改,街道将采取强制措施,进一步整治到位”。

  据统计,80%的电瓶车着火发生在充电期间,其中有一半是在半夜充电时发生。去年以来,市四套班子领导开展周一夜查夜访活动,深入基层,走访群众,重点督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领域,要求各地各部门对电瓶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现象进行整治,以实际行动筑牢平安防线。

  为了消除火灾隐患,2月份以来,市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电瓶车集中治理行动,严禁电瓶车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或安全出口等位置停放、充电,深入推动电瓶车综合治理。

  统计多个方面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2月,我市电瓶车的社会保有量已达36.2万辆,相当于每4个人就拥有1辆。确保电瓶车安全停车、充电,不仅需要相关部门的监管,也需要有足够的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更需要每位车主的积极配合。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0 米乐体育app下载 备案号:辽ICP备12014033号